我市发布《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规范》

本文转自:淄博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群)为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建设,近日,我市依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发布农村产权交易地方性标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规范》。

农村产权交易是指农村产权权利人或受托人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依法对所属权益进行出让、出租、转让等,以及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实施的工程、货物、服务等交易活动。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规范》规范了农村产权交易的基本要求、交易范围、质疑或投诉处理等9项内容,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等3种交易方式的服务流程。并附录有农村产权招标方式交易服务流程、农村产权拍卖、挂牌方式交易服务流程、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登记表和农村产权交易档案归档资料清单等内容。

该标准的发布,为全市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工作支撑,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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